为进一步加强湘潭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医院就业,经湘潭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医学类研究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与计划
此次湘潭县人民医院计划招聘7人,其中临床医学5人、康复医学1人、医学影像学1人。具体情况请登录湘潭县网(www.xiangtan.cn)或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网(http://wsj.xtx.gov.cn)、湘潭县人民医院网站(www.xtxrmyy.cn)查询。招聘岗位见附表1:《湘潭县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2016年应届医学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以2015年12月31日未满31周岁计算, 其他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
5、服从组织安排;
6、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资质要求
(1)岗位所需要的学历:
2016年应届医学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岗位所需要的资质: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四、招聘专业
共招聘四个专业,分别为内科学、外科学、康复医学和医学影像学。
五、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选择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登陆湘潭县网(www.xiangtan.cn)或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网(http://wsj.xtx.gov.cn)、湘潭县人民医院网站(www.xtxrmyy.cn)下载附表2:《湘潭县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表格内容要求进行填写,在相片粘贴处插入1寸大小电子相片,将报名表电子档及需提交资料(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扫描件发至879195236@qq.com 邮箱,并与湘潭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联系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湘潭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18873207116)。
现场报名地点:湘潭县人民医院行政区三楼人事科。
3、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0日。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如因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负。
5、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6、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选择网上报名的考生,在面试抽签前核查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试内容及时间
1、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操作理论,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技能操作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均以口述答题的方式进行)。分内科学、外科学、康复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四个专业命题,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工作由湘潭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时间:2016年1月23日;地点:湘潭县人民医院。具体安排和时间、地点如有调整的,另行通知。
5、考生在考试当天上午7:00前在面试考点领取准考证(选择网上报名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一张一寸大小相片,经核实无误后粘贴在准考证上),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体检
1、体检由湘潭县人社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在县级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助,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体检对象的确定: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有无违法犯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递补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湘潭县网、湘潭县卫生计生局信息网、湘潭县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人员有违纪行为,可通过信函、电话实名举报,对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遇体检弃权、体检不合格、考生考核弃权、考核不合格、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十、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湘潭县人民医院按招聘岗位安排工作,聘用人员未按期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间为3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列入湘潭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激励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1、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后给予安家费5-10万元。
2、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后给予安家费20万元。
安家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及履职年限要求等内容请登录湘潭县人民医院网站(www.xtxrmyy.cn)进行查询。
十二、其他事项
1、涉及有关本次招聘的事项和结果公示,将及时发布在湘潭县卫生和计生局信息网、湘潭县人民医院网站。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通畅,并及时关注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57777207(局人事股)。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