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平湖市范围内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服务意识强,近三年驾驶未出现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章记录;政历清白,作风正派,无治安刑事前科。
2、持有A1照驾驶证并驾驶中型以上客车3年以上。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4、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平湖市户籍。
6、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发布招聘公告: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平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1号楼207室),联系人:顾金华,联系电话:85060207。(报名表见附件)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以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生总成绩在平湖机关后勤网进行公示。
5、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递补。体检参照驾驶员专业体检。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平湖机关后勤网上进行公示。
7、录用:确定录用人选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按照《平湖市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平委办(2012)50号)对录用人员进行管理。
2、拟录用人员如为原车改单位分流的驾驶员需退还全部补偿款。
3、报名时携带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以及原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平湖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