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娄葑街道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娄葑街道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娄葑户籍,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社会工作师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7日,周一至周五09:0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东振路59号娄葑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行政服务2号窗口(只接受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12-62863893。
(3)报名资料:本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或其他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二张。
2.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3:7的权重进行计算。
3.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在规定的日期,携带相关材料报到。自动放弃录用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说明
1、应聘者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应聘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化管理,参加园区社保。
4、本《简章》由娄葑街道组织办负责解释。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