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是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财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一所专门为高新技术产业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公办技师学院。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讲师职称证书,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和程序
应聘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确定岗位后,填写《2015年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向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递交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21日13:00-16:30
报名地点: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仁安街8号)
联系人:毛裕贵
联系电话:0512—65332881,13812676861
电子邮箱:ygmao81@163.com
2、报名人员材料
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①简历;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职称证;⑤职业资格证书;⑥个人近期白底1寸证件照1张。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专业面试。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报主管局复审,经人社局同意,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网站公示3天后,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如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则由招聘单位先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不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不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可另行加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的确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328667。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