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规定,结合金口河区实际,我区拟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从本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在乐山市金口河区服务的符合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2、报考人员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2名,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2016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路192号,电话:0833-2711204)。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出具的聘期证明原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
(6)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7)有创业经历的还需提供创业成绩证明等其他材料。
2、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式4份),加盖村(社区)党组织意见、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
3、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核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人员报名资格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审查确认,审查结果将在金口河新闻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进入下一考察环节;如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聘用资格。
五、综合考核
(一)实地考察。区委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实地考察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档案审查。区委组织、人社部门调取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三)体检。区委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实地考察、档案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经过实地考察、档案审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口河新闻网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后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服务年限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区委组织、人社部门组织拟聘人员按考察结果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二)经省、市批准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对聘用人员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八、注意事项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均在金口河新闻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0833-2716438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社局:0833-2711204
相关网址:
金口河新闻网:http://jkh.leshan.cn
九、纪律和监督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