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四川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精神,峨边彝族自治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9名医学专业工作人员。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峨边县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 |
峨边县沙坪镇顺河街1号 |
医疗救治,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培训指导,承担沙坪镇公共卫生管理和指导等。 |
峨边县黑竹沟镇中心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镇西河街24号 |
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
峨边县五渡镇中心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五渡镇五渡街79号 |
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
峨边县觉莫乡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峨边彝族自治县觉莫乡茨竹街1号 |
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
峨边县平等乡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峨边彝族自治县平等乡观慈村 |
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
峨边县杨村乡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峨边彝族自治县杨村乡杨村街145号 |
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
峨边县杨河乡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峨边彝族自治县杨河乡杨河街36号 |
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
峨边县万坪乡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峨边彝族自治县万坪乡檀香路4号 |
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
峨边县白杨乡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峨边彝族自治县白杨乡杨柳村2组 |
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县卫计系统在编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5年乐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2015年乐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考核招聘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在2015年9月15日9月17日内直接与峨边县卫计局联系(需准备资料:①《2015年乐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信息表》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报考人员如系县卫计系统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黄德友 联系电话:5228639。
地 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大坪路87号。
2.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招聘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将另行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卫计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卫计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计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服务期合同和办理聘用等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0833-5222539;峨边彝族自治县县委组织部0833-5222513)。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社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卫计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