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将我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是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职能为:促进乐山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研究和发展。传承、研究、制作及演出民族民间音乐歌舞剧节目和其它形式的文艺节目;优秀川剧传统剧目的传承、研究、整理和新剧创作及演出;承担广播电视及报刊媒介公益性传播、宣传及服务等。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符合《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我中心编制内人员,招聘名额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17日12:00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在2015年7月17日中午12:00前直接到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应聘者须持有以下资料:
1、《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3、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联系人:王影
联系电话:0833-2135538 13568445200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南路568号附8号
五、考核
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考官根据考生专业能力进行现场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和和职位匹配性。
具体考试内容为:
1、舞蹈演员岗位:
考试内容:软开度、身韵组合、技术技巧展示、舞蹈片段展示。(注:考生需自备紧身衣裤、舞蹈鞋、舞蹈音乐(U盘介质)。)
考试分值:总分100分,其中软开度、身韵组合、技术技巧展示、舞蹈片段展示每项分值分别为25分。
考试时限:每人20分钟。
2、音乐剧演员岗位:
考试内容:自选音乐剧歌曲演唱、剧本台词朗诵(自选诗歌、散文、寓言故事)、舞蹈片段展示、即兴小品表演。(注:考生需自备音乐剧歌曲伴奏和舞蹈音乐(U盘介质)、紧身衣裤、舞蹈鞋。)
考试分值:总分100分,其中音乐剧歌曲演唱、剧本台词朗诵、舞蹈片段展示、即兴小品表演每项分值分别为25分。
考试时限:每人20分钟。
3、微视频编剧及制作岗位:
考试内容:命题作文一篇(800字以内)、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10—15分钟视频现场制作1分钟创意预告片(技巧性转场不得少于5个)。
(注:制作视频的电脑已安装vegas 10.0、Adobe After Effects CS5、CorelDRW X4、Adobe Photoshop CS5、Adobe Premiere Pro CS5制作软件,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考试分值:总分100分,其中命题作文分值为60分,视频制作分值为40分。
考试时限:180分钟,其中命题作文60分钟、视频制作120分钟。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政审、公示、审核确认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交到考核招聘单位。考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政审及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政审合格人员,经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市文广新局党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