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2015年沐川县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关学历,且符合《2015年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沐川县)》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
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乐山市沐川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2份,请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校学籍证明)、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单面);3.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联系人:蔡丽萍
联系电话:0833-4602765
地点:沐川县人力资源市场(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165号)
四、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工作相关信息都将在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muchu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交到考核招聘单位。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政审及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ls.scpt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沐川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3.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1.乐山市沐川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2.乐山市沐川县201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2015年沐川县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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