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主要承担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对外挂牌浙江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浙江省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和浙江省中毒控制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10个岗位20名人员,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8月底前)。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年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放宽至50周岁。
5、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7日17时,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招聘系统http://www.zjwjrc.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1天内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慢性病防治与监测评价、慢性病分子流行病学研究岗位对报名人数不作限定。
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为2016年1月11—12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慢性病防治与监测评价、慢性病分子流行病学研究岗位不安排笔试。其他岗位中,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免于笔试并直接参加面试(对于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环节中对其以往的进修学习经历、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等情况,有相对较高的要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采用笔头作答。笔试后2天内,在网上公布笔试结果。
预防医学笔试内容:公共卫生基础知识、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事业管理等。
分析化学笔试内容:分析化学(侧重元素分析和色谱分析)、卫生检验等基础知识及其应用。
微生物学笔试内容:微生物学(侧重病毒和细菌)、生物信息、流行病学、生物安全等基础知识。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不含免于笔试的人员)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我中心官网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同时参加有关性格方面的调查问卷。资格复审时请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一份(贴照片)。招聘条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安排等将于笔试结果公布后在我中心官网上通知,面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1月17—18日,地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一般考查专业水平、岗位认知和胜任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我中心、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一般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http://www.cdc.zj.cn,“公告栏”);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zjwst.gov.cn,“信息公开/招聘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省疾控中心人事处。电话:0571-87115052、87115080,电子邮箱:cyu@cdc.zj.cn。
本次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没有统一的考前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或邮件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