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招聘若干名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劳动监察值班、值夜工作;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区计划招聘4人,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统一分配到辖区街镇劳动监察中队工作,具体岗位请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面向在西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编外合同工,且具有1年及以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城管协管等工作经历;
2、具有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常住户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竞舟路228号)5楼517室。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西湖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5)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县(区)级以上社险部门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须加盖公章);(6)单位出具的相关有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公章)。
3、其他说明:(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12月19日。工作经历年限指学校毕业以后累计工作时间,不包括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2)户籍审核以2015年12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3)岗位需求数和报名数比例未达到1:2,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2月23日9:00-16:30到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竞舟路228号)5楼5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时间暂定于2015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西湖区人才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告知。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前一天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时间另行通知。
在体检、考核中,如有以下情况可依次递补:1、体检或考核不合格;2、体检、考核阶段经确认放弃的。
七、公示和录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西湖区人才网(www.xhrc.net)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社工标准。
咨询电话:0571-88976163
杭州市西湖区劳动监察大队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