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代理会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代理会计4名,其中预备代理会计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面向具有常山县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
3、所学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三、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5年11月17日通过常山人才网、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核:由县农业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少于3名的,不予开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另定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四)面试
笔试后按招考名额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后,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1、代理会计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2、代理会计工资待遇第一年按每月2500元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以后每年按上一年工资额的1%加薪。年终奖金由各乡镇(街道)考核确定。
3、按乡镇(街道)职工一样享受双休待遇。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农业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