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办同意,浙江省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开发区分中心窗口服务辅助岗位3名(编外用工)。
二、招考范围
面向本县招聘,要求具有常山户藉(2015年7月1日为准)。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愿意到窗口长期工作。
3. 性别和学历要求:2男1女(当出现因性别等原因报名人数、比例不足要求时,招聘单位将对性别比例作适当调整),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5年7月1日通过常山人才网、对外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8-9日(两天)。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考务费80元。
4.资格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另定。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定。
2.笔试后按招考名额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后,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浙江省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定聘用合同,年收入3万元(含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