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青少年社工 2名。
二、岗位职责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社会工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及为青少年服务的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和符合专业要求的个人行为;
3、具有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相关知识,以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念和专业伦理为准则,以专业的理论知识为基础,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帮助社区青少年健康发展;
4、能够深入了解服务对象动态,开展各类专业服务,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工作,预防服务对象违法犯罪,协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
三、招聘条件
1、热爱青少年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
2、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社会组织协调及团队协作能力,并能熟练应用计算机,社工专业、法律专业、心理学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资格、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或获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居住地为金山或熟悉金山方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11月2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填写《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或金山共青团官网公告公示栏http://www.jsqn.org),与本人身份证电子版、学历证书电子版、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电子版、专业资格证书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scychr@126.com。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3、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应聘者凭确认短信内容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如提供信息和资料不真实,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1)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重点为青少年案例,社工基础知识。(2)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10:00-11:30,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请带好准考证、身份证、《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及黑(蓝)水笔等。
2、面试:笔试成绩合格后,按照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方式及待遇
经综合测试、体检、学历验证、政审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与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月薪4000元左右(含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转正后工资待遇按沪综治办〔2009〕12号文件及《上海市青少年事务社工职业晋阶推进方案》执行。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施老师 13611600682
沈老师 57921095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