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游县委新闻宣传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男、女各2名非在编聘用制新闻采编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新闻事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要求新闻、中文类、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29日(双休日照常报名)。
地点:龙游县委新闻宣传中心行政科(龙游县太平西路2号县府大院内)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及复印件;(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1、笔试。笔试内容为写作,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4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核不合格的或在考核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5、聘用及待遇。经考核合格者实行一年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待遇由中心根据工作业绩确定,并缴纳社会保险金。
咨询电话:7017120
中共龙游县委新闻宣传中心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