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2015年常山县青石镇综合管理执法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协管员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二、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能确保全天候在青石镇工作且能自行解决住所的社会人员,不限户口,复退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其他身体条件均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2.学历要求:具有高中、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综合执法协管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三)身体健康。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5年8月6日 通过常山人才网、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13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复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考务费80元。
4、资格审核:
青石镇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少于3名的,不予开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公共科目占50%和专业科目占50%。
(四)面试
笔试后按招考名额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复退军人总成绩加2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 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后,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青石镇组织实施。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招聘对象。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6名录用名单,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同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发给,试用期满月均报酬2200 (含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终奖金根据个人工作表现,由镇班子会议决定发放金额。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青石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