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2016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对毕业年限不作限制)。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的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与地点:所有报名者须于2015年11月22日-11月27日登陆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在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61.155.76.51/teacher)自行报名。只可以用IE浏览器注册登陆,使用标准JPG格式的电子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
3.资格审核:报名完成后,请于2015年11月28到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展台,接受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位、学历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如涉及岗位核减,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察局驻连云港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面试分为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认知能力、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入围体检。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教育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4.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22187。
八、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察局驻连云港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监察室:0518-85822779。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