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挂牌“连云港市路政支队)隶属于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其主要职能为: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超限运输治理、标志标线管理以及公路服务与应急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及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
连云港市运输管理处(挂牌 “连云港市城市客运管理处”)隶属于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其主要职能为: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城市客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运政稽查工作(除上航执法以外);负责对道路运输场站建设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交通物流市场管理工作;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
连云港市地方海事局(挂牌“连云港市船舶检验局”、“连云港市交通水上执法支队”)隶属于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市内河通航水域、内河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管、水上安全检查和水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船员管理工作;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检验工作;承担航政和水上运政的上航执法工作;承担全市重大内河水上人命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
由于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上述3个单位共对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有关待遇
对被正式聘用人员,将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报名期间内的节假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308室政治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联系电话:0518-85817241,联系人:龚培。
(三)应聘人员须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1份),应聘人员可现场填写或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填写。
2. 2张2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历验证报告(个人可登陆“学信网”并完成注册后,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具体方法可结合网站示例进行操作)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 其他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四、考试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市交通运输局在接受现场报名时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材料。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符合招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考试
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岗位认知和岗位匹配性等。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如出现入围人员逾期、放弃、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缺额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如需递补,则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完成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在招聘工作进入公示环节时仍不能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此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
(三)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者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级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连云港市纪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举报电话:0518-85817269;
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举报电话:0518-85817227。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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