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6人,派至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前台窗口工作。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表。
二、招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4、普通话标准流畅,有亲和力,逻辑清晰,思维敏捷,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1月3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招聘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后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带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成绩在连云港公共就业服务网上进行公布。
3、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政审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政审标准组织进行。如有不合格者,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递补。
四、录用待遇: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培训后由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拟定月薪本科1850元、大专1750元;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在发出录用通知后一周内未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