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又名徐淮地区连云港农业科学研究所,属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双重领导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农业新品种的选育集成研究,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成果保证和技术支撑。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
(四)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条件等详见《2015年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邮件至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电子邮件名称及报名表文档请按照“姓名+拟报岗位代码+本人专业”格式命名,在报名表内详写参加学习、项目、发表文章及奖项情况,附件不超过5M。(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2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联系确认)
邮箱:lygnkyzp@163.com
咨询电话:0518-85830921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由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农科院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连云港市农科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农科院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农科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连云港市农科院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农科院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连云港市农科院(纪检组)监察室,0518-85838932。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
2015年5月26日
1、2015年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