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和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工作,是服务于政府主管部门宏观决策的综合性、高层次、权威性发展研究咨询机构,下设“四所”(城镇化研究所、建筑节能研究所、建筑产业化研究所、城市建设研究所)、“一站”(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测站)、“两中心”(建设科技与产业化中心、遥感技术应用中心)。单位网站:www.sdfzy.com。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专业能力;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在2015年10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网站(http://www.sdfz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内。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17号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办公楼8402室。
联系电话:0531-83180900。
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简历、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工作经历证明;(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3)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4)由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5)本人在正规出版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或课题成果。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网站及时公布。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科研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工作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琦
联系电话:0531-83180900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17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