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胶河经济区管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统计人员8名,城管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①会计、统计人员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证者优先聘用;
②城管人员专业要求: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部队退伍人员、有驾驶证人员优先聘用;
5.同等条件下黄岛区胶河籍的优先聘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辞退未满3年的;
5.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9日(周四)—2015年11月4日(周三)。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胶河经济区组织办(办公室在一楼东头)
(咨询电话:82191085)。
3.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胶河经济区管委2015年公开招聘会计、统计、城管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户口簿需复印索引页、户主页、个人信息单页),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
(二)资格审查
由经济区组织办负责审查。报名人数若达不到聘用人数的1.5倍,按1.5:1比例确定聘用人数。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1.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 面试时间:11月5日(周四)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胶河经济区管委三楼会议室。
四、成绩核算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者按通知要求到胶河卫生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条件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3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后具体工作岗位由管委统一安排,主要从事会计、统计和城管等有关工作。
(三)待遇: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投五险一金,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七、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监督电话: 82191098(胶河经济区纪工委)。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