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5-6-3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为省科协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党和政府有关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为目标,组织和协调开展全省各类青少年科技竞赛及科普活动;指导和实施全省青少年科普阵地和设施建设;研究青少年科技活动规律和方法,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学术交流;联络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打造我省青少年科普服务平台。
山东省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活动服务中心,为省科协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联系离退休科技工作者,为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培训、学术交流、调研咨询、技术推广等活动提供服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和省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活动服务中心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sdast.org.cn)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sdast.org.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寄至我会,以上材料需如实填写并在每页书面材料上亲笔签名,同时发送电子版。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需提交的材料
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省外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交就业协议书。
(2)其他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面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人选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2.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批准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其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照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文丽
联系方式:0531-82062097、手机:18660127683
E-mail:zzb@sdast.org.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杆南东街8号704室省科协组织部
邮编:250001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