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转业士官、城镇初级士官安置工作,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潍政发[2015]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符合2015年度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符合2015年度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服从安排,能胜任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
三、招考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考6人,其中转业士官2人(岗位名称:转业士官,岗位代码:D001,岗位性质:综合类),城镇初级士官4人(岗位名称:城镇初级士官,岗位代码:D002,岗位性质:综合类)。转业士官和城镇初级士官分别录用。
四、招考原则、程序及办法
(一)招考原则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考。
(二)报名及收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寿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寿光市圣城东街与东升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3、报名手续:
从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退役士兵报名表》(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持《报名表》以及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认定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须同时提供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报(立功通知书)、立功喜报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奖章用数码相机拍照后A4纸打印)。
4、档案、资格审查。成立报考人员档案、资格审查小组,由人社、民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档案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档案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报名费:报名费40元。
6、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前请先登录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自己的准考证号码,以方便现场领取。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考核加分。考核加分以个人档案材料为依据,没有档案材料的一律不另行调查,并按以下计算:
1、军龄。根据在部队服役年限给予加分(军龄时间自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每满一年加2分。
2、奖励。在服役期间个人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称号的加3分,荣立三等功的加8分,荣立二等功的加15分,荣立一等功的加30分,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40分。其中,个人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的认定,以档案中奖励登记表为依据,三等功以上的认定,除档案中有奖励登记表外,须同时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报(立功通知书)、立功喜报。奖励分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3、伤残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八伤残等级的,分别加15分、10分、7分、5分。
4、其他加分。烈士子女、因战因公被评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军人子女,加20分。
5、扣分。在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扣减2分、4分、6分、8分。
对档案材料和相关证件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不予赋分,情节恶劣的取消安置资格。
考核加分在报名地点和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考生对本人考核分数如有异议,须在笔试前向审查小组提出,由审查小组进行认定,笔试后再提出加分要求的,不予认定。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热点、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科技常识、中文及写作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和省民政厅《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计分暂行规定》(鲁民〔2014〕21号)有关要求,文化考试实际得分按40%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档案考核实际得分按60%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转业士官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40%权重计入)+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60%权重计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40%权重计入):以所有转业士官中笔试分数最高者为40分,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60%权重计入):以所有转业士官中考核分数最高者为60分,其他人员的考核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2、城镇初级士官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40%权重计入)+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60%权重计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40%权重计入):以所有城镇初级士官中笔试分数最高者为40分,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60%权重计入):以所有城镇初级士官中考核分数最高者为60分,其他人员的考核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3、成绩公示。考试考核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初定于11月18日之前)。
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分别确定转业士官和城镇初级士官的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考生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2、政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待遇及管理
考试、政审工作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工作单位确定后,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被派遣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退役士兵录用后,根据《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补充工勤人员实施派遣管理的办法(试行)》(寿办发[2007]7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中心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寿人字[2009]46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
试辅导班。
整个招考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5110555(人社局) 5221231(民政局)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 光 市 民 政 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