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2015年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5年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三、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3日(2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递交、邮寄应聘材料等2种方式到招聘主管单位报名。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时请电话告知招聘主管单位)
招聘主管单位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三楼327室
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2-2806821
3.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原件查实后退回个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2)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称职证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工作的整个过程。招聘主管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和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说明理由。
四、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核准后方能开考。
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xlz.lss.gov.cn)公布的公告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专业测试(100分)
专业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二)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综合成绩计算
以综合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核与体检
招聘主管单位根据计划招聘用人数1:1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一)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自理。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咨询电话:0772-2806821 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科
招聘监督电话:0772-2660175 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