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20名编制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聘用书记员一15名;
2、聘用书记员二2名;
3、聘用法警3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一、聘用书记员二:
1、本市户籍或在市内有住所;
2、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3、聘用书记员一应具有法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聘用书记员二应具有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文字功底好者优先录用);
4、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
5、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
(二)聘用法警岗位:
1、本市户籍或在市内有住所;
2、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
3、具有法学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4、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
5、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
报考以上职位考生,如具有篮球、排球、羽毛球等文体特长或技艺专长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可登录柳州人才网(www.lzrc.com.cn)下载报名表,本人填写签名后,将报名表等材料报送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1张,近期生活照1张;
(4)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初审:对邮寄材料报名的考生进行初审。现场报名考生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原件一并提交进行审查,不再复审。
复审:邮寄材料报名的初审合格者,将所提供材料的原件送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进行复审。
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组织面试、岗位技能和体能测试及特长展示。
(四)体检、考察。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六)用工方式:应聘人员被录用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2000元,购买五险。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邮编:545006。
咨询电话:0772-2692335、0772-2692337
传真:0772-2692339
柳州人才网网址:www.lzrc.com.cn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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