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南岸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南岸区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且自愿在报考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和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nars.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一览表》各个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定本人毕业(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和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后,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招聘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先登录南岸区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www.cqzk.cn/2015xbngz)填报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只审核照片是否清晰有效,不审核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南岸区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www.cqzk.cn/2015xbngz),从首次报名入口进入,按相关提示录入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规免冠登记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具体要求请见网上报名须知),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在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因报名登记内容失实或报名登记内容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9:30—11月5日下午18:00
3.现场缴费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人员按规定现场缴纳考试费用确认参考,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
现场缴费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9:30—11月10日下午17:30
现场缴费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023-62986603、62986601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并缴费完成的人员,登陆南岸区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www.cqzk.cn/2015xbngz)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下午14:00开始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2才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试费用。
(一)考试考核
1.公共科目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专业科目测试根据各相关专业及相关岗位要求分别采取实作测试或闭卷笔试,分值100分。
各类岗位笔试及测试内容详见《南岸区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其中医学专技岗公共科目:《卫生综合基础知识)》,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08:30—10:00《公共科目》
2015年11月21日上午10:30—12: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南岸区青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网球教练员岗和医学专技岗专业科目实作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于2015年11月18日下午14:00在报名网站(www.cqzk.cn/2015xbngz)首页公布。实作测试要求考生应于测试当日上午08:30分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和实作测试成绩于2015年11月24日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重庆市南岸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如: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等。
本人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用A4纸打印并由委托双方签字)和上述(1)-(5)项材料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交验原件,否则不予认可。委托资格审查可不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但应交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缴费时间:2015年11月26日—11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面试费用每人40元。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023-62986603、62986601。
(三)面试
1.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分岗位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因不符合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被取消面试资格,按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只作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放宽比例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于2015年11月30日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面试要求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08:00前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5年12月7日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详见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告栏目。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执业)资格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作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岸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报考信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将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qhrss.gov.cn)公示信息和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公示期间及公示以后,经确认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招聘资格的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属于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10日17:00前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到,报到时须提供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放的《就业报到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接受资格复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拟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由南岸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六、招聘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编办、各公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监察局负责监督,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
七、纪律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