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帮助孤残儿童进行肢体训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2015年市儿童福利院计划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
2014、2015年应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运动训练专业、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1997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运动训练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要求的高校毕业生请如实填写《柳州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相片1张,于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到市民政局现场报名,市民政局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四、面试
面试人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审核确定。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市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其中,因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考察
考察由柳州市民政局与市儿童福利院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进行应聘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
体检由柳州市民政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程序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咨询电话:0772-2830944
附件:柳州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柳州市民政局
2015年9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