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划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龙人社〔2015〕25号)要求,结合规划工作岗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规划设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省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
2、热爱规划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愿意履行规划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由县规划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4日23点59分止。现场报名时间11月4日-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者请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jlyghj@sohu.com,报名表附后;(2)现场报名者请于现场报名时间内到龙游县规划局五楼505室(龙游县鸿图路11号,联华超市对面)报名。网上报名者需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者(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有职业资格的,应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县规划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资格审查。
考生因自身原因延误报名、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问答的方式,进一步了解考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性格特征、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予以量化记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通知书,限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收到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身份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正式录用前须办理好相关辞职手续。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龙游县各级事业单位最少服务5年。
本公告不明之处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龙游县规划局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570-7021008 0570-7029934
联系人:雷登月 李建平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游县规划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