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危化行业企业查找和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咨询参谋、技术支撑的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参加泉港区安监局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抽查;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在隐患排查治理、科技进步、现场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日常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撑;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技术咨询、学术交流和重要课题研究;完成泉港区安监局(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65周岁以下,即在1950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被单位开除者除外;
6.工作地点:泉港区安监局;工作时间:参照区直单位、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执行。
(二)其他要求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安全生产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化工类、石油炼制类、安全工程类;
4.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5.具有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或技术工作经历5年以上,熟悉石油化工工艺路线、仪表、设备运行原理,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石油化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6.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区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组织的执法检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等工作;
7.其他符合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条件。
以上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
三、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15年10月27日8:00至11月26日17:30)(具体以网上公布的日期为准,报名时间30日左右)。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化工英才网(http://www.chenhr.com/)、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hxrc.com/)、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qg.gov.cn)、泉港区人才网(http://www.qgrcw.gov.cn/)和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afety.qg.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anban@126.com 。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报名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名者必须详细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泉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12名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果将电话通知报名者。
五、面试
泉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期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名入围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体检。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泉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小组,采取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方法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
八、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afety.qg.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说明:拟聘用的专家由泉州市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书(无编制,试用期3个月,聘用时间为2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十、其他事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职位试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每位专家基本薪酬每月10000元,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每月5000元,其中2000元当月按月绩效考核情况支付,其余的按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在下一年第一季度支付。
(二)招聘工作在泉港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87982958、87989555。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信息将通过化工英才网(http://www.chenhr.com/)、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hxrc.com/)、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qg.gov.cn )、泉港区人才网(http://www.qgrcw.gov.cn/)和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afety.qg.gov.cn/)等网站发布,公示信息将通过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afety.qg.gov.cn/)发布,报名者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者有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595-87971326
(四)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