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济南高新区政法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协管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作风严谨。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二、岗位描述及具体条件
1、政法委协管岗(1名)
岗位职责:协助登记受理、分流各类矛盾纠纷,接听登记群众咨询、诉求来电,协助配合调解委员会做好调解工作,完成数据统计、情况汇总等工作,协助完成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职责内的其他工作。
具体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法学类、计算机类或汉语言文学专业。年龄为35岁以下(1979年10月27日后出生),男性。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选聘。
2、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管岗(1名)
岗位职责:协助从事人事代理、专家服务、人员招聘等工作。
具体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年龄为30岁以下(1984年10月27日后出生),男性,有驾照。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写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环保分局协管岗(1名)
岗位职责:协管负责总量减排和环境统计工作;协助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数据的信息调度、分析统计与上报,环境统计调查、数据分析、汇总、审核与上报及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及应用工作。
具体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工学类(同等条件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优先选聘)。年龄为30岁以下(1984年10月27日后出生),男性。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各专业类别所包括的具体专业详见附件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学专科参照大学本科专业执行。
三、薪酬待遇
月薪酬2400元,月午餐补助242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终奖等。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相关工作履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照片2张于2015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地点: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7号)三楼A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号窗口。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南高新区官网)。
3、体检及签约: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确定后,凡无故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往工作岗位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即取消签约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已在高新区签约的派遣制人员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咨询电话:(0531)88871817
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