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拟招考专业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资本市场业务岗1名。负责联系证券期货、股权投资、股权交易中心等金融机构,联络辖区内上市公司,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学历、专业及年龄
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金融、经济、法学、会计、工商管理等专业或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到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广东省户籍。
2.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经济、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有较强专业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
3.其它条件
(1)愿意履行政府雇用人员义务。
(2)保密意识强,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人诚实、勤奋,有责任心。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熟悉金融业务、金融法律法规及各项金融管理制度。
三、聘用方式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首次签订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雇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机关大院9号楼108室,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83121165。
(三)报名要求:符合招考条件人员请持《招考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劳动合同或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进行现场报名。有关证件核对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同时请将报名登记表及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sjrj@163.com。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考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以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公示与雇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雇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2015〕30号)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由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确定的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雇用人员须在雇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雇用待遇
雇用人员的薪酬按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时,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执行工资一级一档885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