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我街道重点项目工作,助力张槎街道经济发展,提高行政效能,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招录张槎街道专项雇员,现制定招录工作方案如下:
一、录用人数:15名
二、范围和对象
张槎街道专项雇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专项雇员义务;
3.身体健康;
4.符合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在张槎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招录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即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佛高区禅管委、张槎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张槎街道办事处3号楼302室),联系人:于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10581,传真:0757-82510759。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携带相关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1张,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
4.资料初审合格后,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考试资格。
5.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此次考试分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试题由街道专项雇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的内容包括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熟练程度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时间: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街道专项雇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计划与组织能力、应变能力、思维的敏捷性、情绪的稳定性及仪表、风度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为序排列,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原则上面试单科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街道党工委讨论;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
执行张槎街道专项雇员薪酬制度。新录用的专项雇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