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招考2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政府辅助服务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2、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至接受报名当天),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佛山市户籍,单位不提供住宿;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理、工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专业;
4、有较好的中文写作能力和应用办公软件技能,有一定的数据整理和分析能力,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法律观念及服务意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10月26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2楼1203室,联系电话:83354078,传真:83355500。
(3)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格可直接到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索取,也可从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网下载,网址:http://www.fskw.gov.cn),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照片3张。
2、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统一安排笔试。
3、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5的比例的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择优聘用: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管理及薪酬
1、所雇人员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30号)、《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和进行管理。
2、由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与确定的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填表说明:
1、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如发现不实内容,随时终止资格;
2、涉及时间的栏目,请按规范填写,如“1980.05”,不能写“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