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雇员。
一、招聘人数
招聘政府辅助服务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2、佛山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4、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需经常出差。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会计学和审计学等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止,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报名地点:佛山市审计局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大院8号楼8楼;联系电话:0757-83324900,83300312;联系人:张先生,陈先生)。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小1寸彩照2张。
(三)考试事项
1、笔试:《综合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市审计局网站。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5的比例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雇用手续
确定人选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30号)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由我局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雇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合同。
雇用人员薪酬按佛府办 [2015]130号文执行。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的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佛山市审计局招聘辅助雇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