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55名,其中男性53名、女性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1.男性招聘范围为余杭区户籍,女性招聘范围为南苑街道、临平街道、东湖街道、乔司街道、运河街道;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诚信友爱,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男性要求身高1.68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0月1日以前出生至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初中及以上。
三、招聘办法、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苑派出所413办公室(雪海路7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领取准考证。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职位开考比例为1∶1.5,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笔试、体能测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体能测试(仅限男性):体能测试项目为:10M*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具体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考计划数1∶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退役军人量化加分
对有部队服役经历的进行量化加分,具体为:部队实际服役年限折算军龄分给予加分,其中服役年限2年以内的加5分,服役年限3—5年加6分,服役年限6—8年加7分,服役年限9年及以上的加8分。
(五)体检、政审
按照体能测试30%、笔试30%和面试40%加上量化加分计算总成绩(女性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加上量化加分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政审、体检和录用的,可在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精神执行。
(六)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采用服务外包的形式聘用,并与服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6个月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从此次招聘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替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南苑街道平安巡防队员工资标准执行。咨询电话:86222229。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