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沙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共1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岗位
编号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资历、年龄等其他要求
001司法调解员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合计1
二、薪酬及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薪酬具体按镇聘用人员现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等额递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拟定人选体检、考察、录用的工作流程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珠海市平沙镇机关大院2号楼102室,报名联系人:丘小姐,联系电话:0756—7752525。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材料:①《招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A4纸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④计划生育证明。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http://www.zhdz.gov.cn/)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岗位报考人数不满3人不开考。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http://www.zhdz.gov.cn/)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总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http://www.zhdz.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吸毒等不良嗜好。考察作用是定性,不计入总成绩,但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752525(平沙镇司法所)、投诉监督电话:0756-7753325(平沙镇纪委)。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珠海市平沙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