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八级)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市委)、珠海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应聘者可登录团市委网站(http://www.zhyouth.gov.cn/)及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站(http://www.zhycc.com/)进一步了解。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薪酬待遇
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中央和省驻珠单位)。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选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后出生)。
3.工作经历要求: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工作经历年限截止至2015年10月31日):
(1)在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现任科员职务满3年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现任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或现任管理九级岗位满3年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具备教师系列职称,曾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人员。
4.其他要求:中共党员,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5年10月20日-10月22日(8:3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童心路18号培训楼10楼1005室。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下午17:30(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tswzzb@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中心副主任”命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计划生育证明、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任职文件、工作证明材料;⑤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最迟面试前必须提交);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二)资格初审。团市委对报考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团市委网站上公布。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
符合条件要求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选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素质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团市委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由考生现场回答指定的题目和评委的提问,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思想政策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基本素质和能力。评委根据应聘者在面试过程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者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名为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团市委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在团市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选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55325,联系人:赵闻广、伍嘉文,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65511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应聘者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 珠海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