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脑科医院是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的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创办于1974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康复和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现有在职职工800人,实际开放床位800多张。开设有精神科、心理科、失眠症科、精神康复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妇产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医学康复科等20多个临床及医技科室。为满足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同意,以及自治区编办、人社厅审核批准,2015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能力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须提交材料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3天,为2015年10月12日—14日,报名地点:广西脑科医院人事科(柳州市鸡喇路1号,医院门诊综合大楼8楼)。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脑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给本人);
3、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寸、1寸各1张;
4、应聘者如在原单位为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医院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在医院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查询。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谎报个人信息或使用伪造证件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录用的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六、考试办法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应聘临床医师1、临床医师2、精神科医师、针灸推拿医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程序,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聘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须经报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审核、人社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占30%,主要为医疗卫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和专业知识(占70%,主要为本岗位专业知识)两个部分。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广西脑科医院网站及医院内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广西脑科医院内。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岗位需求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
所有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统一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进行。面试考官设7名,由上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院内专家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并设主考官1名。面试按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10分钟。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经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审核并签名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脑科医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广西脑科医院内。
七、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3、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二)体检
由医院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具有县级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经医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站、广西卫生信息网站、广西脑科医院网站及院内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报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2—3177712)。
十、医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鸡喇路1号
医院网址:www.gxlqsyy.com
联系电话:0772-3127565
联系人:江老师、覃老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