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职工服务中心用工要求,需招聘4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一、岗位、应聘条件:
维权服务2名:主要从事窗口法律服务等工作,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以上岗位整体要求:
1、应聘人员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热爱工会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2、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三、待遇:年收入(工资、福利)4万元左右,按照宁波市规定缴纳社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有意者发送个人简历并注明应聘岗位至2757324671@qq.com
五、联系方式:87362249 张老师;87362149 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