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保监管、监测队伍建设,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1名,其中环境监测现场采样员2名,环境监测分析员3名,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员1名,法律专业人员1名,环境工程管理协管员1名,驾驶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详见附表1。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的不符合应聘要求
1.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需本人到区环保局现场填报《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者应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 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或电子版)。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7日—21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联系电话:0513-86115578、86115300)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均设置及格线,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或面试低于及格线者取消继续应聘资格。驾驶员只参加面试。
1.笔试
主要考查对环保专业、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等方面。
(三)体检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作为聘任的后备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替补过程中本人放弃应聘或联络不上,按顺序由下一人递补体检。
(四)考察、公示及聘用
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劳务派遣拟聘用人选,进入现岗考察1个月,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劳务派遣聘用人选并在通州区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应聘者本人和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四、待遇
有关用工形式和工资待遇按照通办发〔2009〕39号、通人发〔2009〕40号文件和区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区纪委派驻通州区环保局纪检组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6119707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