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粮油质量检测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全额拨款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名额1名。
二、条件
(一)对象
公务员或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符合考调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检测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在编在岗位人员需上个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8.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化学类、食品工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0月1日以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核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满政策规定的服务期限和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各类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程序
程序:发布考核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并确定人选、体检、政审、公示、报批及聘用。
(一)发布考核公告
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站发布公开考核公告。
(二)报名
报名 本次考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符合考聘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 年 8 月 19 日 0:00-9 月 2 日 24:00(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者①通过网站下载《内江市粮油质量检测站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认真准确填写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邮箱635955434@qq.com。②报名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③在编在岗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及考核
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粮油质量检测站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
考核 成立考核组对报名者进行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由市发改委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所有报名者均考核不合格,则取消招聘。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参加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政审、公示及报批
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对拟选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政审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聘用。并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经市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市粮油质量检测站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0832-2278439,2041925
监 督 举 报 电 话:0832-2042372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