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经市交通运输委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为市政府直属的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相似行政副局级,归口市交通委,主要职能是编制和完善宁波铁路建设规划,做好铁路建设中土地征迁、政策处理和工程管理工作,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铁路资金的筹措工作。
上一轮完成了甬台温铁路、杭甬客专、铁路宁波站、货运北站等项目建设,基本完成货运北环线建设。新一轮主要任务是:新建甬金、甬舟、沪甬三大对外通道;新建穿山港铁路支线和北仑支线电气化改造、庄桥至宁波四线和动车运用所等枢纽内完善项目;新建宁波至余慈(部分利用既有萧甬线)、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进一步提高宁波铁路枢纽地位,完善枢纽内客货运输的功能和布局,逐步实现国家干线网、市域城际网、市内地铁网的轨道交通“三网”无缝衔接。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范围 |
学历及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铁路建设管理 |
1 |
协调推进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等 |
全国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专业不限 |
1、有五年及以上从事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经历; 2、35周岁以下。 |
注: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8月3日9时—8月7日16时
请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5年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8月10日9时—8月13日16时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缴费
时间:2015年8月14日9时—2015年8月18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7号);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8月26日9时—8月28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已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具体考务工作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委授权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指标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列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交通委网站(www.nbjt.gov.cn)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从事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经历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复审不合格或有未参加资格复审,将在参加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查。通过资格复审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委网站(www.nbjt.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交通委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交通委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于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898579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96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