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宁波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是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市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具体实务、土地登记发证、政府职能性地价评估及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国土资源登记 |
专技 |
1 |
1、负责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地籍调查成果质量检查及外业权属调查; 2、负责土地登记宗地图审核、入库。 |
土地资源管理、测绘类、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 |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备注:属于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7月22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半-17时;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1031、1033室,电话:0574-87956335、87956331,联系人:钱老师、周老师。
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或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8月28日前至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http://www.nblr.gov.cn/)。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956335 联系人:钱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95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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