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 协管员8名 ,主要协助 青秀区环境保护局 的 环境执法 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法律、中文、文秘等专业及退伍军人、具有C类及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聘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6、存在不适宜担任 执法 工作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22日 。
2、报名地点: 悦宾路1号7楼712室 。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青秀区 环境保护局协管员 报名表》一式两份。
4、报名咨询电话: 0771-5826672 。联系人:何玉香 。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 ,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环保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四)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由 青秀区环境保护局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年限
实行一年一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一)工资: 2350元 ,其中:
1、基本工资 1645 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705 元/月。
(二)用人单位负责交纳社会保障金(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三)节假日加班、出勤误餐补贴另计。
南宁市青秀区 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