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雅安市安信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
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由安信公证处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设置,为自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B证、C证均可。
(四)户籍在雅安市“六县二区”的男士优先考虑。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
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雅安市安信公证处办公室(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新生路110号,咨询电话:0835—2360157,联系人:鲁先生)。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个人简历及同底版免冠半身一寸近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时不缴纳任何费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不设笔试、面试,安信公证处会对报名人员能力、素质(尤其是政治思想素质)进行考核,公证处认为可以聘用的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均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21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安信公证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收入待遇按照安信公证处制订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川省雅安市安信公证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