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南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一)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南建社区工作人员8名;
(二)江南区江南街道新锦社区工作人员9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年龄在20-40周岁。
4、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A座1120室),联系人:曾文宣,联系电话:0771-4979501。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侧重于检验考生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等,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江南区外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综合待遇约2200元/月。
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