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缓解经开公安分局警力不足的现状,经南昌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同意,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辅警文职人员;
2、人数:2人,其中法律岗位1人、计算机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无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或者参加邪教组织的。
2、年满18周岁,本科毕业35周岁以下,研究生毕业40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3月。
法律岗位: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公安院校或非公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有驾驶经验;
计算机岗位: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大疾病史、身体无残缺、无传染病、无心脏病等。
4、具备计算机熟练操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宜在辅警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2015年经开公安分局统一考试录用辅警文职人员按照发布招录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录公告
招录公告在经开公安分局内、外网站、南昌经开区管委会网站、经开区人才市场公布。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4月30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经开区双港西大街199号(经开公安分局警官俱乐部一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罗佳,0791—83873080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参加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文凭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2张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四)考试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报请领导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1、笔试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岗位情况,分类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员。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如有身体不合格人员,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1:1比例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经开公安分局负责,政审中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者,取消聘用资格,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办理手续
政审合格人员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人才派遣形式实行用工管理。
四、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选聘后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合格后,参照管委会协警文职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办理“三险一金”。
五、其它事项
1、本公告所称的辅警文职人员是指不占用公安行政编制,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活动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关待遇,通过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公安非执法岗位上,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全日制劳动者。
2、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