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男队员10人(职位代码141201),女队员2人(职位代码141202)
二、招聘条件
1.法律类、计算机类、文秘类专业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残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经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政审公示等几个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前科劣迹的证明进行资格审查(由人保局与城管局共同审查),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
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敬请注意。因未看到公告产生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和考核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四)、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拟聘人员名单网上公示一周(5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
1.县城管局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两个月。
2.试用考核合格后,县城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鉴证,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岗位绩效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对存在违法违纪的聘用人员(包括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者),查实后一律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人员待遇
1.基本工资1537元/人·月,加班津贴300元/人·月,岗位津贴150元/人·月。
2、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 (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及工伤保险),其中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解决,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六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1(第六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
3、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