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速度日益加快,为更好保障城市建设品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采用“双向选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见《南昌县城建局2013年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人员条件:
1、必须是全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符合专业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工作满一年或专科学历工作满三年,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
3、在单位表现良好,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外地考生可先通过传真资料报名(传真电话:0791-85712186),待领准考证时提供所需资料现场确认。
2、时间:2013年12月2日—12月5日(上班时间)
3、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填写《南昌县部分单位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审查,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县外考生还必须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
(3)准备近期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一张粘于报名表右上角)。
(二)选调办法:选调采取笔试加考察的方式。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考察:根据笔试成绩,2人以下的职位按拟选调人数1:2,3人以上职位按1:1.5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进入考察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则要求进入考察人选综合评分不得低于80分的合格线,否则不予选调。考察工作由县人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重点考察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显示表现。满分为100分,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评分。
3、公示:根据笔试、考察总得分情况(笔试成绩占70%,考察得分占30%),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拟选调人选,并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缺额不再递补。
4、办理调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凭政府抄告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1、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0(第三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选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选调工作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均在本网站公告,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为看到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4、本方案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185712813)。
附件: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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