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采用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方式,招聘县法院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共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人(3男3女)。工作岗位为:速录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案件庭审、调解、询问、调查、现场勘验等记录和装订卷宗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及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上无明显疤痕和缺陷,男身高不低于1.65米,女身高不低于1.55米;
(三)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户籍在峨山县或者属于峨山籍考生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至1997年4月30日前出生)。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由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山县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5年4月20日—26日,在峨山电视台、峨山网、峨山法院网、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峨山县人民法院办公楼2—1室。联系人:张发,联系电话:4010038。
4.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复员退伍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占40%,计算机实际操作占60%);
考试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5:00开始进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五)组织考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人民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
(六)确定人选:考察组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七)体检、公示: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单位、干部群众监督。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含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并按规定为其缴纳五大社会保险中应当由单位缴纳的部分。
五、工作纪律
(一)此次招聘速录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考生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应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三)考生应实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负责。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山县人民法院
2015年4月20日